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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父亲起争执 儿子烧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9:40 法制晚报

  与父亲起争执 儿子烧房获刑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为家务琐事与父亲发生矛盾,26岁的孙某用烯料将客厅点燃。日前,朝阳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根据朝阳检察院指控,今年5月11日晚8时左右,因为家务琐事,孙某与父亲发生了
激烈的争执。盛怒之下,孙某找出家里存留的烯料,倒在几件衣服上用火柴点燃,之后点燃自家客厅。经过全家人扑救,火势迅速被控制住,但仍造成客厅部分面积被烧毁。经报警,民警将孙某当场抓获。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孙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在居民楼内故意放火焚毁私人财物,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系初犯,当庭悔罪态度较好,犯罪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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