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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母亲为儿子维权被拘留被释放后到本报诉说不幸婚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0:09 云南日报

  核心速读

  昨日,刚刚被释放的段巧云来到本报,讲述了她的不幸婚姻以及为儿子维权的辛酸经历:4年前,她和王某结婚,婚后不久生育一个儿子,但儿子的到来并没有加固她的婚姻,反而还成为她与前夫离婚的主要原因。通过几番周折,法院最终判决他们离婚,儿子由她抚养,前夫王某支付给她和儿子生活费。

  现在,儿子都4岁了,但王某非但没有支付任何费用,还强行把儿子带走了,并且不让儿子上幼儿园。十分无奈的她只好多次求助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希望法院帮助她要回儿子,并为儿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但在申诉过程中,她因为殴打法警而被治安拘留15天。

  儿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段巧云和前夫王某都是云南省洱源县人,2000年9月,他们都还在上学,经人介绍后两人一见钟情。第二年,两人一起从学校毕业了,可问题却来了:王某家在洱源县城,段巧云家在农村。为此,当时她就提出要和王某分手,可王某根本不同意,并一再表示会给她带来幸福。

  段巧云被王某感动了,同意留在洱源县城一家医院做临时工;王某考上了公务员。之后,他们在洱源县城租了一套房子同居在一起,一段时间后,段巧云发现怀孕了,这让她感到很惊慌,想到自己未婚先孕,会被别人笑话后,她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2002年2月22日,他们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夫妻感情不错,不久她生下了一个儿子。回过头看,段巧云认为,导致他们离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儿子,之后两人经常为儿子的取名而争吵,最后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儿子不满两岁大人闹离婚王某却认为,他和段巧云吵架时,段巧云经常把“离婚”二字挂在口上,还以此来威胁他,于是向洱源县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但段巧云却不同意离婚。主要原因是,她认为儿子还小,不忍心让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残缺不全的家庭里。

  2004年3月,洱源县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婚前未能足够了解,同居后草率结婚,婚后经常发生吵闹,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依法准予王某和段巧云离婚。据此,洱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同意王某和段巧云离婚;儿子由段巧云抚养,王某支付抚养费6000元;王某支付给段巧云2000元生活补助费;夫妻共同财产2万元存款中的12000元归段巧云所有;上述几项费用由2万元存款来折抵,因此这笔存款全部归段巧云所有。

  一审宣判后,段巧云向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因没有交上诉费,错失了上诉期限,导致一审判决生效。之后,大理中院指定鹤庆县法院再审,鹤庆县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双方离婚,但撤销了2万元存款归段巧云所有的判决。

  再审判决后,段巧云再次向大理中院提起上诉,不同意离婚,并要求儿子由王某抚养。去年6月,大理中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同意双方离婚,由王某支付段巧云生活补助费1.2万元,儿子还是由段巧云抚养。

  大理中院的判决生效后,段巧云仍然不服,向省高院申诉。

  段巧云殴打法警被拘留

  段巧云告诉记者,王某一直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当她向王某要抚养费时,王某就把孩子带走了,说由他来抚养。但让她伤心的是,儿子现在都4岁了,可王某却一直没有让他上幼儿园。实在没有办法,她又只好再次向省高院求助,要求抚养孩子。但由于她有过激行为,殴打了法警,于是被省高院司法拘留了15天。

  治安拘留期满后,段巧云对记者说自己之所以多次到省高院申诉,只希望自己的案件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让孩子能够上幼儿园、上学,目的是不要荒废了孩子;是为儿子维护权利,而不是为了自己。为此,她表示:一定要为儿子讨回公道,让孩子享有正常儿童应该享受的教育权。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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