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两小伙抢劫酿出人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0:09 云南日报

  两小伙都没有什么文化,在农村做活又怕辛苦,于是就来到昆明打工。后来他们认识了靠抢劫为生的张辉,在第一次抢劫中,他们抢得了1400元现金,还抢得两部手机;但他们并不知道第一次被抢的人却死亡了。尝到甜头后,他们又去抢,结果被警方抓个正着。8月28日,他们被送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法庭上,一名被告人表示:为了悔罪,他愿意卖自己的器官来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好兄弟“苦钱”出人命

  李喆、张富(两人均为化名)是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一个村的人,李喆今年18岁,张富比他还小,到昆明后他们认识了靠抢劫为生的张辉,并认张辉为大哥。

  今年1月24日凌晨1点,张辉“邀请”他们说:“走,兄弟们今晚一起出去苦点钱。”李喆、张富心想自己出来打工,还没有赚到什么钱,就跟着张辉一起来到了昆明市五华区麻园村寻找目标准备下手。在经过麻园村505号门前时,3人正好看见一男子路过,张辉示意将这名男子按倒在地,然后,张辉上前用脚狠狠地向这名男子头上踢去,张辉见其他两人没有动手,就叫李喆也来踢,出于哥们义气,李喆就朝这名男子头上踢去。这名男子被踢昏后,他们从这名男子身上抢走1400元现金和两部手机,被抢男子当时昏死在道路上,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2月9日晚上11点30分左右,张辉等人又伙同曾文东在昆明市西山区福海乡杨家地农贸市场旁,对另一名男子实施抢劫。在这次抢劫中,李喆、张富被警方抓获,张辉和曾文东一直在逃。之后,李喆、张富两人被公诉到昆明中院,公诉机关指控他们犯抢劫罪。

  被告人愿卖器官来还债

  前日庭审时,公诉机关以李喆、张富实施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死者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7万元。

  坐在被告席上的李喆说:“我当天穿的鞋子是软的,即使踢了被害人几脚,也不会造成对方死亡的。我想看一下,鉴定机关的鉴定结论是什么?到底是什么样的鞋子踢了被害人,才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我记得,我只踢了两脚就跑了,我想不是我踢死的,而且是受张辉的指使才踢的,我起初并没有踢。虽然,还不能确定是谁踢死的。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我愿意出卖我的器官,赔偿给死者的家属。”

  李喆的辩护人认为,李喆等人是临时纠合在一起,并没有事先预谋,是张辉叫被告人帮忙,出于哥们义气,在混乱中踢了受害人。死者被两个人踢过,所以是谁踢死的不明确。张辉手段残忍,是主要的犯罪凶手。

  另一被告人张富在法庭说:“2月19日上午,公安对此案还不了解,警方告诉我,你还年轻,坦白从宽,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理。我就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我应该有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至于赔偿,我家里很穷,只有希望及早刑满释放,出来赚钱赔偿死者家属。”张富的辩护人认为,基于张富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还没有成年,也是初犯,与死者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应当从轻处罚。

  针对两被告人在庭上的辩护,公诉机关认为,穿什么样的鞋子,与受害者的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关键是被告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才导致受害人死亡。因此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柏立诚刘玲玲(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