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定金、订金”巧着用自己总是不吃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0:48 汉网

  汉网消息 一份预售房合同中,出现了“定金”和“订金”不同字样。买房人想退房,却不知道自己先交的6000元能不能要回来。

  上周六上午9时,顶着炎炎烈日,来自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的12名律师,准时出现在硚口宝丰社区,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疑问。

  50多岁的吴先生早早从武昌赶来咨询。吴先生介绍,自己是武汉科技大学的教师,一个月前他出差之际,妻子被朋友拉去看房子。禁不住售楼小姐的花言巧语,妻子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房合同,当场交了6000元。

  吴先生得知此事后,不想要这套房子,但售楼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合同规定,退房可以,6000元“定金”不能退。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唐道静律师看过吴先生与售楼部签订的合同后,发现合同中有明显矛盾之处。合同第一款将吴先生交的钱约定为“定金”,按法律对定金的解释,如果是张先生违约,售楼部确实有权不退定金。但在合同另一款中,这笔钱又被定义为“订金”,称“如果卖房人不能将房子卖给吴先生,只需原额退还订金”。

  唐律师说,6000元如果是“定金”,那么当卖房人不能如约卖房给吴先生时,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给张先生。售楼部实际上在合同中偷换“定金”和“订金”的概念,使自己总处于有利的地位。

  唐律师最后指出,这份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即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根据《合同法》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合同双方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吴先生有权认定这笔钱为“订金”,可以要求售楼部退还6000元房款。

  【案例选登】

  ●丈夫判刑如何起诉离婚

  李女士:我丈夫砍伤人,被判刑20年。我想和他离婚,请问如何办理?

  雷有斌、陈宝桥律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可向自己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已故丈夫的债务该谁还

  黄女士:我丈夫出车祸去世,他生前向别人借了3万元钱,现在债主上门讨债,要我和儿子还债。请问我们有责任还这笔钱吗?

  陈峻、唐恩、高勇律师:要看该笔借款最终是否被用于你们家庭的开销或你们是否继承了你丈夫的遗产。如果该笔借款是用于你们的家庭开销或者你们现在已经继承了遗产,则你们应当进行偿还。如果没有,则不必。

  ●换了房东合同仍然有效

  王先生:我租了一套房子做生意,原房东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这件事我晓得。但现在的房东要和我解除租房合同,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吗?

  彭功平、刘凡、聂鑫律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在先的租赁关系,在房屋的产权变动情况下,仍然有效。因此,现在的房东无权单方要求解除租房合同。

  ●没签合同受伤如何维权

  石女士:我在一家酒店做了十余年清洁工,但没签劳动合同。去年年底我做清洁时不小心摔倒,左腿骨折,在家休养了5个多月。现在我要去上班,酒店却要辞退我,请问酒店这样做合理吗?

  黄健忠、张军律师:虽然你和酒店没有签劳动合同,但你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你的情形应属工伤。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之劳动合同。”你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