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孩子有望领津贴 武汉育保问计于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1:0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武汉9月4日消息(记者 王志刚)从即日起,广大武汉市民可登陆“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就市政府准备出台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发表自己的高见。武汉市拟于年内启动生育保险,届时女职工生孩子可望领到津贴。 为更好保障女职工劳动生育权益,日前,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市劳动保障局在网站上公布了《武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代拟稿)》,向市民征集意见。
根据《办法(代拟稿)》相关条款,今后用人单位每月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