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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受伤住院工头避责逃跑 伤者寻求法律帮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5:0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来宁打工的闫兴善向记者反映,两个月前,通过老乡的介绍,他跟着包工头陆其虎做一些油漆墙面的活。“那天(8月10日),我坐在毛竹架上专心地工作,这时侧面的钢筋笼倒下了,恰好砸中我的左腿。”

  闫兴善的弟弟说:“包工头陆其虎是从甲方兴明科木业有限公司薛老板处承包了工程。出事第三天,陆其虎就跑了。他还一并卷跑了10多个工人10000多元的工资。薛老板来过
医院几次,他支付了3000多元的抢救费、住院费等等。但当医院通知需要花16000元钱做手术的时候,薛老板迟迟不愿交付这笔手术费。

  昨天上午,薛老板对记者说:“我和陆其虎当初是签了合同的,合同上约定,他手下工人出任何事情都由他负责。”

  在与记者通过电话的几小时后,薛老板就派一名属下把15000元送到了医院,并且还带去了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称,兴明科木业有限公司支付完闫兴善的医疗费后,今后不再负责任。“包工头拿了我的工钱跑了。现在手术费用大概在16000元,他们却只给了15000元钱。我们也没有钱垫付剩下的1000元手术费。这两个月我白干活了!”闫兴善说。

  江苏南京蓝海律师事务所的卞弘毅律师说,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义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陆其虎就是接受分包义务的雇主,兴明科木业有限公司是发包人,公司在知道陆其虎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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