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政府征地抛荒两年农民复耕却要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9:45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广德县新杭镇东庄村童明忠反映:

  2004年,当地镇政府在我们村民组征了200亩田地,田地征后一直抛荒。去年,本村一村民在这块抛荒地种了水稻,这块水田原来也是他家的承包地。现在,镇政府以他在已征的田地上种水稻为由,对他强迫收费。镇政府的这种行为对吗?有关部门能否管管。(未经调查敬请反馈)链接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四条: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王明存整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