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笔书法协会文员赴日旅游滞留遭旅行社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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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0:31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一次赴日旅游,三名游客失踪,由著名硬笔书法家庞中华担任会长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被告上了法庭,组织旅游的北辰国际旅行社要求硬笔协支付30万元的旅游担保金。 昨日上午,此案在丰台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硬笔协以三人非该协会文员和“先刑后民”的原则提出反驳,要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
据悉,今年3月29日,北辰国旅与硬笔协签订了一份《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由旅行社组团,协会一行25人赴日本进行为期6天的旅游。为防止个别人滞留不归,旅行社以北京市旅游部门规定为由,要求硬笔协进行书面担保,称如出现上述情况,协会应支付每人10万元的担保金。而旅行团到达日本后不久,三名游客擅自离团,迄今未归。北辰国旅以三人是协会文员为由要求硬笔协支付30万元的担保金。由于硬笔协的会长是庞中华,因此他的名字被列在了起诉书上。 对于旅行社的要求,硬笔协代理人刁品纯律师代表庞中华表示了不认同。他说,旅行团是旅行社组织的,三人“硬笔协文员”的身份证明是旅行社在盖有硬笔协印章的函头纸上打印上去的,三人并不是协会文员。事发后,北辰国旅和日本地接社以三人潜逃为由向当地警方报案,并以此向硬笔协提起赔偿。 “偷逃?被杀?还是被绑架?警方尚无定论,北辰国旅也不能认定就是潜逃滞留。”刁品纯说,既然已经报警,此案已进入刑事程序,按照“先刑后民”原则,此案应中止民事审理。北辰国旅之所以要求赔偿的另一个原因是其将面临旅游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而刁律师认为,旅游行政部门的处罚还没有实施,旅行社的损害结果尚未发生,法院不可能、也无法就还没有发生的损害行为和结果做出赔偿判决。昨日,法院未对刁品纯的申请做出裁定,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