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老死亡亲戚争夺认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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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2:00 重庆晚报 | |||||||||
孤老汉车祸死亡后,两家亲戚站出来争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想得到交通事故赔偿金。昨日,当两家亲戚再一次表白时,死者所在村党总支书记却称死者的亲戚基本和死者没往来,村里有权把这笔钱用于公益事业。 孤老汉遇车祸身亡
交警十二支队介绍,7月17日7时50分,重庆市铺金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一辆重型货车从渝北区两路山语间工地运建筑土石方到西区,当车行至金香林对面路段时,货箱盖撞倒工地围墙,正在围墙边扫渣滓的傅达宣被当场压死。通过现场调查,交警认定驾驶员超载运输、未关好货箱盖、操作不当使车辆失控,负事故全责,傅达宣无责。 交警同时还查到,傅达宣,时年53岁,北碚区复兴镇双龙村人。该村党总支书记周先云称,傅现无父母、妻儿、兄弟姐妹,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老汉。 两亲戚争夺认定书 事后,傅达宣的姑姑和堂妹来到交警十二支队,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涉及赔偿金问题,两人都声称曾扶助过傅达宣。 死者姑姑傅隆碧称,侄儿几岁时被抱养到傅家,成年之前一直在复兴镇农村随养父生活,自己经常送钱接济他们父子。侄儿20多岁出来打工后,因和父亲不和,基本没回过家,倒是经常到她家里去,他就像自己的子女一样。前几年,侄儿的养父去世,这个家就没了。只是去年她搬家后,侄儿才没到她家了。 死者堂妹傅达英称,婆婆以前随傅达宣生活,自己家由于经济条件较好,上世纪五十年代,每年给60元生活费,六十年代是每年1200元。这些钱虽是给婆婆的,婆婆却用于一家三口的开支。去年9月,堂兄打工回家没钱用,她给了300元,还送了30套衣服等。此外,自己经常和堂兄保持电话联系,这些都说明她尽了扶助义务。 两人都认为自己有权得到责任认定书。 村里放弃要赔偿金 双龙村村党总支书记周先云却有不同的说法。 他称,死者是抱养过来的,生前和所有亲戚都没什么来往。去年他回家时没有房住,是村里安排了一家在外打工村民的空房,让他住了半年,他吃的也是村民捐助的。车祸刚发生时,通知死者亲戚去,没有一个人愿意去,村里的人这才赶到交警队。村里的人赶到不久,亲戚才赶到。村里的人当时提出:除了丧葬费,能否考虑部分赔偿金给社里修段公路。因按法律规定,孤寡老人的遗产由村委会收取后用于公益事业。 因为死者的亲戚对此有异议,村里放弃了该权利。 律师对此说法不一 昨日,死者的姑姑和堂妹先后拿到责任认定书。 傅达英的代理人、重庆财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阳联明称,死者无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只能依照继承法第14条,将遗产分给对死者扶养较多的人。因此,傅达英要求分死亡补偿金等遗产是合理的。 而合纵律师事务所徐来庆律师称,死亡赔偿金是死者死亡后才有的,不属于遗产。赔偿权利人包括近亲属及依法由死者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两类。而该事件中,死者的姑姑、堂妹均不属于近亲属,所以本案没有此类赔偿权利人。 记者罗彬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