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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400万女老板“蒸发” 警方提醒市民先看信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2:11 青岛新闻网

  

欠下400万女老板“蒸发”警方提醒市民先看信用

  金某开出的空头支票

欠下400万女老板“蒸发”警方提醒市民先看信用

  原来的纺织厂已经成了一家皮革厂一家纺织企业人去厂空 警方提醒市民与类似企业合作时先看对方信用情况

  早报讯昨天上午,胶南从事毛衣加工的庄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他给位于城阳的一家纺织企业加工半成品,但这家企业的女老板金某找不到了,欠他的8万余元加工费不知道该怎么要。

  8万加工费打了水漂

  庄先生说,去年他开始与城阳的这家企业合作,到了年底,他找到企业老板金某要加工费,但金某一拖再拖。今年5月份,他再去找金某时,工厂里的设备已被劳动部门拍卖偿还工人工资,而金某也不见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金某位于城阳寺西村的企业发现,这里已成为一家皮革厂。住在附近也给金某加工过毛衣的李先生告诉记者,金某消失后,房东将厂房租了出去。

  女老板欠下400万元

  李先生说,这家纺织厂5年前建立,女老板金某是外地人。3年前,他便给这家企业加工毛衣,收取加工费。从2004年开始,金某便拖欠加工费,总共欠了他近30万元。去年年底,金某给他们开了支票,可到银行提钱时他们才发现全是空头支票。李先生说,金某消失后,先后有来自胶南、莱西、平度、即墨等地30多个加工点的人前来索要加工费。他了解到,金某已经欠下了400余万元的加工费。

  加工点要有法律意识

  记者随后联系了当地警方了解到,由于此事是经济纠纷不属于诈骗案,公安部门不能立案。

  警方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受害人应及时到法院起诉,采取法律手段保全财产。此外,加工点在与企业合作时,应尽量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好有关事宜,并提前了解企业的信用及资产情况,防止企业法人逃走而使自己遭受损失。(王涛摄影报道)

  新闻内存

  经济纠纷与诈骗有什么区别呢?有关法律人士告诉记者,诈骗,首先主观应有骗取一方公私财产的故意,客观上实施的行为使对方作出错误的认识,主动交付财产的行为,而民事纠纷是因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此外,他还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并须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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