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头魔王”陈青波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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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5:52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见习记者 张真真)持砖头敲打乞讨人员头部实施抢劫,从而致3人死亡、4人重伤的“敲头魔王”陈青波,1日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2月22日至6月5日,陈青波在武汉市武昌、江岸、江汉、汉阳、硚口等地,用砖头敲打乞讨流浪人员头部,进而抢夺其钱财,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1人
28岁的陈青波是天门市多祥镇陈湾村人,小学文化。1998年2月,他因抢劫罪被硚口区法院判刑8年。去年1月16日刑满释放后不久,陈青波再次作案。 据武汉万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静雯介绍,陈青波致数人死亡、实施抢劫手段之恶劣,且刑满释放5年内重新犯案,依法应从重处理。但是,警方在盘查陈青波时,他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为破获该案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依法被认定为自首,遂予以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