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麻翻女网友抢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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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5:5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曹业昌谢玲)购买麻醉药迷翻女网友,并将其家中电脑手机等物品抢走。日前,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一审对以麻醉手段实施抢劫犯罪的被告人李某、吴某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 被告人李某、吴某经预谋购买麻醉药“三唑仑”,于今年3月28日约女网友王某到西安市南大街某迪吧跳舞,吴某趁王某跳舞之时将“三唑仑”粉末放入王某的啤酒杯中。凌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吴某采取放麻醉药的手段致使被害人昏迷,在其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劫取被害人财物,属于抢劫犯罪,依法应予严惩,故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