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两名男子麻翻女网友抢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5:5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曹业昌谢玲)购买麻醉药迷翻女网友,并将其家中电脑手机等物品抢走。日前,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一审对以麻醉手段实施抢劫犯罪的被告人李某、吴某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

  被告人李某、吴某经预谋购买麻醉药“三唑仑”,于今年3月28日约女网友王某到西安市南大街某迪吧跳舞,吴某趁王某跳舞之时将“三唑仑”粉末放入王某的啤酒杯中。凌晨
1时许,二被告将喝酒昏迷的王某送回住处,并趁机抢走王某现金400元、电脑一台、手机一部、无线电话机一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吴某采取放麻醉药的手段致使被害人昏迷,在其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劫取被害人财物,属于抢劫犯罪,依法应予严惩,故作出上述判决。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