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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是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接待日 2660人接待日内集中投诉雇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6:0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穴记者 赵锋 通讯员 杨川?雪昨日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本月的接待日,2660人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雇主。而举报或投诉拖欠工资、收取押金、不签订劳动合同等成为投诉的焦点。对此,有关人士提醒说,劳动者在接待日集中投诉时一定要注意有效证据。

  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再次提醒劳动者,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时,
一定要注意依法维权。首先,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而不应仅是口头叙述。同时,劳动者要特别注意,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必须发生在2年内,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由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此外,劳动者还要注意受理时限,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另外,投诉前一定要保存好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等。陕西省劳动监察总队投诉地址:西安市西五路64号农机物业大厦3楼,执法电话:029—8729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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