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上学农村娃难免学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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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6: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省上的‘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贫困家庭学生教科书费,补助贫困生家庭寄宿学生的生活费)政策真是好呀!不过,我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却因学校地处城市开发区,属于‘城市学校’,这次还得缴120元学杂费。”新学期开始了,可广元市中区白山一组村民李富国又遭遇了娃娃在春季上学时同样的纳闷事。 家长们的纳闷事成了广元市中区上西小学等学校校长的“烦心事”,因为不少家长
家长:农村学生学杂费该免没免 据了解,今年1月20日,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四川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其中,最受人关注的是首次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生中实行“两免一补”的政策。但是,在今年2月底春季开学后,一些学校的农村学生家长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其子女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最先反映问题的是河西街道办事处白山村农民李富国,他的儿子在广元北郊的杨家浩小学上二年级。杨家浩小学是由四所村小合并而成的,主要负责接纳杨家浩村、浩口村、郑家沟村的农村学生入学。经调查,该校445名在校学生中有394名是农村学生,但是只有27名特困生免除了学杂费,117人免课本费,李的儿子等人没有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区教育局还接到上西小学、袁家坝小学、八一小学等城郊结合部学校的农村学生家长的来电和来信,他们称自己的子女没有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询问这属不属于违规乱收费。 调查:“城市学校”不免学杂费 为什么这些农村学生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呢?学校是不是在违规收费呢?为此,记者查阅了有关文件:2006年2月13日由广元市市中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45所“农村县镇小学、农村县镇初中、农村小学、农村初中”学校的“农村学生免缴学杂费,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可以免教科书费”,但是,上西小学、袁家坝小学、八一小学等被家长反映“不执行优惠政策”的学校并未被列入名单。也就是说,按照文件规定,家长反映有问题的学校并没有违规乱收费。 为什么这些学校没有被纳入“改革”范围呢?对此,区教育局负责人称:在广元市城区总体规划中,位于广元市中区城乡结合部且大片地区属于农村的河西、袁家坝、上西等地早已被纳入城市规划,这些辖区的学校在上报修建项目时就明确为城市学校。在随后的学校管理中,教育主管部门实行的是“代码管理”,依据报建项目的分类,这些“农村学校”也就顺理成章地被冠上了“城市学校”的代码。而在今年执行全省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时,完全按照学校代码来区分,也就是说,这些“虽出生在农村却被上了城市户口”的学校的农村学生自然不能享受到“免除学杂费”的政策。 记者了解到,广元市总共有3万名农村学生未能享受到“免除学杂费”的政策。许多没有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农村学生家长很有意见,急盼有关部门尽快调查解决此事,及时填补不合理的“政策空白”。就此,广元市教育局负责人称:因为要拿出很大一笔经费来补助这些在“城市学校”的农村学生,从中央到地方财政,调整政策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按照代码管理来区分学校类别的办法将继续延续。也就是说,今年秋季开学时,这些在“城市学校”上学的农村学生还享受不到免除学杂费的优惠。 建议:学校实行“一校两费制” 另据了解,区教育局近日收到了八一小学要求实行“一校两费制”的报告。“今年春季开学,我们学校实行的是两种收费政策!”八一小学校长薜茂显介绍说,因为农村村小普遍无学校代码,南岭村、活力村、建设村、民权村、下西村5所村小被划归城市学校———八一小学代管,代管的学校性质也变为“城市学校”,而代管村小的学生全是农民子女,应该享受免除学杂费的政策。为了照顾1092名农村学生,该校专门向区教育局打报告,要求在学校实行“一校两费制”,对中心校按照城市小学的标准收费,对村小按照农村村小的标准收费。文/图孙晓波记者青兴海(短信代码:42191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