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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闯红灯被抄报下了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8:02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9月4日,记者了解到,市自来水大东营业处职工邓某最近一直懊悔不已,因自己未自觉遵守交通法,乱闯红灯,被相关部门抄报本单位后,给所在单位抹了黑,自己还被本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待岗处理。

  8月29日下午,46岁的邓某在执行完自来水抢修工作任务后,骑自行车返回单位,途经大北交通岗时闯红灯,被交警当场查处,并开出交通违法通知单抄报单位。

  市自来水大东营业处在得知情况后,对此高度重视。尽管营业处曾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全体员工要做到文明出行,文明服务,争做文明职工、文明市民,但还是出了问题。营业处为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本单位员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营业处作出了如下处罚:党委书记张某对职工负有教育不到位的责任,须向总公司党委写出书面检查;主管经理赵某对职工负有管理不到位责任,须向营业处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处范围内给予邓某通报批评,并将此事传达到每个班组、每名职工;立即召开管网维修系统全体职工会议,将此事进行传达,并由邓某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主管经理同时在会上做检查;对邓某本人除给予通报批评外,给予待岗处理。

  同时,营业处要求全体员工要吸取教训,自觉遵章守法,务必文明出行。严禁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如再发生,营业处将严厉处理责任人,并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高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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