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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违法出行 免被抄报痛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8:02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8月29日,我市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首个“集中抄报日”,47家单位的51人被抄报。9月4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被集中抄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所在的47家单位分别对责任人作出了相关处理,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其中,沈阳康福德高巴士有限公司、沈阳工业大学等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被集中抄报高度重视,反馈及时,力求杜绝本单位人员再次发生类似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市民。

  市文明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5日是全市第二个集中抄报日,市交警支队所属的和平一、和平二、沈河、铁西、皇姑、大东、北站、东陵、于洪9个大队将在省市新闻媒体的配合下,上路对乱穿马路、走快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同时,集中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身份核实、询问单位,对有单位的违法行为人下达“抄报”通知单。

  对于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被“抄报”现象,根据有关规定,沈阳地区各级文明单位有3人被抄报的,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时不予推荐,市、区级文明单位取消荣誉称号并通过媒体公布。

  首个集中抄报日后,多数交通违法行为人被抄报本单位后受到了严肃处理,不仅给所在单位抹了黑,而且个人也交了不少“学费”,追悔莫及,痛心疾首。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高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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