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规定:命案犯罪嫌疑人审讯过程必须同步录音录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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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9:2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重庆9月4日电(记者黄豁)重庆市公安局4日称,从即日起,各办案单位对命案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过程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条件的,在征得命案关键证人的同意后,应当对其询问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在讯(询)问结束时当场封存,对只有犯罪嫌疑人才知道的案件细节必须严格保密。 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在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一措施是对公安机关
即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公安局侦破命案工作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侦破命案工作中出现冤假错案、因过错致人伤残或死亡的以及其他重大执法过错的,取消当年单位和相关领导及人员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从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运动以来,重庆的现行命案破案率从最初的75%左右提升到90%的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