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摆下酒席宴请“情敌”“情敌”单刀赴会刺死“助阵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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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9:29 云南日报 | |||||||||
和前男友朱某分手后,小瑶(化名)不久又与另一男子马洪林相好了,但失恋后她又回到了朱某身边,并把她和马洪林的事告诉了朱某,朱某听后醋意大发,决定找个机会教训教训“情敌”马洪林。在一次喝酒时,小瑶就打电话叫马洪林出来喝酒,喝酒时,朱某与“情敌”打了起来,于是朱某便叫一起喝酒的朋友来“劝架”,结果其中一名朋友被马洪林刺死。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马洪林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到审判。
马洪林单刀赴会杀死人 去年8月,到昆明某商场上班的马洪林,认识了女同事小瑶,他们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但彼此都不是很了解对方,经常发生争吵,所以半年后就分手了。可分手时,两人都有点藕断丝连,马洪林说:“小瑶,我们虽然不在一起了,可我们以后还是可以做朋友。你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喊我一声。” 和马洪林分手后,小瑶又回到了自己前男友朱某身边,并把她和马洪林恋爱的事告诉了朱某,听了之后,朱某心里很不是滋味。 今年4月16日晚上,马洪林本已和朋友约好在盘龙江边一家酒吧喝酒,当他接到小瑶打来的电话,叫他去拓东路一家酒吧喝酒时,马洪林答应了,并携带了一把弹簧刀“单刀赴会”。 当晚喝酒的人有朱某和他的两个朋友胡某、蒋某以及小瑶,喝酒时马洪林和朱某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小瑶便多次叫马洪林先走,马答应了。可他刚走出几步,就被朱某叫住了,并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小瑶,你对不起她,我太想揍你一顿了。”随即,朱某就朝马洪林的腿上踢去。马洪林赶紧朝酒吧旁边的一条巷子里跑去,但还是被朱某追上了,两人就打了起来,朱某就大声叫蒋某、胡某前来帮忙。马洪林看见这么多人向他跑来,就左手抱头,右手从身上拔出刀向他们乱刺,结果导致胡某死亡,蒋某也被刺成轻伤,朱某轻微伤。 被告认为是正当防卫 马洪林捅伤人后并没有逃跑,随后就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抓获。公诉机关指控马洪林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死者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济赔偿49万元。 昨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马洪林说:“当时,我一直对朱某好好说,可他对我一再说想揍我一顿。然后他就先朝我下身踢来,还叫了两个人来帮忙,我当时心里特别害怕和慌张。其他的人根本不是上来劝架的,他们跑上来,就对我拳打脚踢,我实在没有办法才从身上拿出刀,向他们乱挥,但没有特意要刺谁。我是想吓吓他们,有什么事好好说,不要打我。当时,我是抱着头的,并不知道是先刺到谁的。” 马洪林的辩护人认为,马洪林是属于正当防卫,他是怕蒋某等人伤到他,才拿出刀来向对方刺去的。而朱某、胡某等人是有预谋的,小瑶之所以要叫马洪林先走,就说明他们事先已经知道朱某要打马洪林。 死者家属的代理人认为,死者胡某是被单刃锐器刺伤腹部贯通腹主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说明被告人并不是乱舞,而是有目的的。马洪林称自己是被打后才动刀,可是他身上并没有什么任何伤痕,也说明死者胡某并没有打他。被告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柏立诚刘玲玲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