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一玻璃门突然掉落 14岁少年被砸成9级伤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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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9:3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南京建邺区江心洲中学的学生林林(化名)在一次晚自习后,返回教室取东西时,教室门上一大块玻璃突然砸下,将林林砸伤。事发后,学校老师及时将林林送至医院救治,并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但林林父母认为,作为未成年人的林林在学校自修期间受伤,是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日前,林林的父母在向学校“索赔”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忿然将学校告上法院。
据林林父母介绍,孩子在中学是全日制住宿生。去年9月27日晚上9时左右,林林下了晚自习后准备跟随老师回宿舍,突然想起来自己有把钥匙丢在自修教室的座位上了,由于自修时间已过,教学楼的走廊上没有亮灯,林林只能摸黑走向自修教室。可是他没料到,当时教室的门已有“下垂”的迹象,他轻轻推门推不开,便使劲转动门把手,顷刻间塑钢门上的玻璃竟掉下来,重重砸到林林的右手臂上,一整块大玻璃破裂成无数玻璃碴,林林顿时变成了“血人”。老师闻讯后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大约3个小时后,林林才从死亡线上被拖回来,由于玻璃割断了他右手腕上的动脉大血管,林林的手臂被缝了20几针,还打了石膏。出院后经过两个月的治疗休养,林林的手臂总算可以活动了,但无法再回复原样了,他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失去了正常的活动能力。 林林的妈妈介绍,他们家经济就不很宽裕,为了给孩子治疗手伤已“砸”了万余元钱。事故发生在学校教室门口,又是因为教室设施老旧、存在缺陷导致玻璃伤人,为什么学校不能对受伤学生承担起全部责任呢?现在孩子的伤已经被鉴定为右腕丧失功能50%,根据相关规定构成9级伤残。 学校老师表示,学校很重视林林受伤一事,学校在事故中是否该负担责任,这名老师表示,既然林林父母已将学校告上法院,相信法院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出合理的审判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