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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易主 留任员工能向老东家索赔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9:56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张俊 郑政 邓文祯)合同未到期,酒店被转让,也换了老板。留守原岗位的员工毛先生昨致电法律在线咨询: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原老板是否该给补偿金?

  毛先生是汉口一家酒店的保安。今年7月,酒店老板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将酒店出卖。部分合同未到期的员工离开了酒店,自谋生路。而毛先生由于平日工作比较勤奋,表现较
突出,新老板希望他继续留任,毛也欣然答应。

  但令毛先生不解的是,其他合同未到期的员工,都从原老板处领取了一定的补偿金。而自己却因为继续留任未得分文。

  毛先生挺纳闷,换了老板,应该意味着劳动关系已中止,自己是否也该拿到补偿金?

  湖北地久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泽华表示,原老板卖出酒店,即意味着提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员工进行补偿。至于毛先生留任,是他和新老板之间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老板亦不得以此为由,推脱自己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马律师称,毛先生获赔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他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则支付1个月的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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