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工地“抓赌” 民工逃跑摔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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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9:56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邓文祯)3农民工在工地上偷闲“斗地主”,老板派人来捉,农民工闻风而逃,却掉进工地建筑土坑里摔伤了腿。上周五律师连线,农民工小张致电咨询,“我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 小张是河南来汉的农民工,在汉口堤角某建筑工地做运砂工。
上周四中午11时,小张拉了一上午的砂土,觉得差不多完成任务了,就把拖拉机停在一边,和2个工友一起躲在树荫下玩“斗地主”。 正玩得起劲,有工友冲他们喊:老板正派人到处找你们。小张顿时紧张起来——老板有规定,不许在工作时间打牌。3人丢下手里的牌,慌慌张张往工地上跑。工地上坑坑洼洼,小张只顾往前冲,没留神脚下的坑,一跤跌进坑里,摔伤了右脚趾骨。 据医生诊断,医疗费可能要3000元左右,且最少要休息半个月。小张觉得自己是在工地受伤的,老板理应给予赔偿。 但老板认为,小张违反规定,在工地上打牌,又是自己摔伤腿,一切后果自负。 【律师观点】 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甘海英律师告诉小张,他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作时间、场合和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大要件。如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应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小张违反劳动纪律,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逃避处罚时意外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甘律师还称,一般来说,工地上有坑洼属正常情况。但如本案中的地面坑洞,系施工时违反安全规定而出现的安全隐患,则老板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