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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巨额公款供母炒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9:59 温州都市报

  一名25岁的女出纳,在两年时间里,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每天伪造单据把几千元公款放入自己腰包,侵吞了温州一家大型KTV共计109.2万元人民币的公款,并将其中85万元供其母亲炒股。8月28日,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出纳员洪某提起公诉。

  KTV营业款每天少几千

  2006年2月,某KTV的总经理柳某发现上报的营业额偏低,便派人对2005年8月至11月的营业收入单据进行核对。结果发现这4个月的每天包厢消费收入单据中,总有几份收入单据的合计一项是伪造的,伪造者在伪造的单据上,将营业收入减少并伪造总台收银员的签名,每天上交的营业款都比实际营业额少几千元。经核对,仅4个月,包厢消费收入就少了25万余元。

  经过排查分析发现,女出纳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洪某直接接触每天的原始营业收入明细表与营业收入现金,且伪造单据上的笔迹与她的笔迹很像。另外,洪某分别交给两位分管经理李某和胡某的两份收入明细表,各月在数额上都相差6万余元。2月19日,警方在该公司配合下,将正在上班的洪某抓获。据洪某交代,从2004年2月开始到她被捕前,她一共侵吞了公司100多万元资金,具体数额她自己也记不清了。

  母亲亲戚让她走向犯罪深渊

  是什么原因让一名25岁的女出纳侵占了这么多公款呢?据了解,洪某家境普通,每月工资有1200元。而身边的一些朋友却家庭富裕、出手阔绰。强烈的对比让洪某的心理产生了不平衡,工作时接触的大笔现金又在不断诱惑着她。2004年2月,洪某把手伸向了单位的公款,第一个月就把2万多元收入囊中。见钱如此容易得手,洪某的胆子和胃口变得越来越大,每月侵吞的公款也逐渐上升到6万多元。

  其实,洪某之所以走到今天,她的家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洪某侵占的100多万公款里有85万是供其母亲叶某炒股用。虽然面对检察官,叶某称当时女儿告诉她这笔钱是同学朋友集资让她帮忙炒股的,自己并不知道女儿侵占了公款。但洪某告诉检察官,其母叶某知道她是KTV的出纳,并且可能猜到她动用了单位的钱,只不过相互之间心照不宣。

  但无论叶某是否知情,作为一个母亲,月薪只有1200元又无其它经济来源的女儿突然拿出一笔巨款,是否应该打个问号。就算是同学朋友集资的,为什么放心让对炒股并不专业的她来打理?但叶某不仅不闻不问,不对女儿加以提醒,反而放纵女儿在金钱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洪某称除了自己自愿拿钱给母亲外,其母有时也向她要钱炒股。

  洪某的一名亲戚更是明着叫洪某从单位挪用公款借给她作为周转资金。2005年2月,这名亲戚需要资金,向洪某借了2万元,没隔多久又开口借钱。她知道洪某手头没钱,就叫洪某把公司的钱先拿出来借她,允诺2005年6月份还。洪某便从已侵占的公款里拿出4万7千元借给她。后这名亲戚因生意亏空,至今尚未归还。

  据了解,洪某去年才订婚。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洪某侵吞单位公款共计109.2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回人民币24.5万元并发还给原主。王纯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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