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开诊所 患者就医无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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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0:35 乌鲁木齐晚报 | |||||||||
“打了6天吊针,花了438元,病没看好,诊所连发票也拒绝开。”昨日,家住煤化厂蓝波湾小区的曹女士向记者诉苦。 曹女士说,前几天,她爱人因腿部被烫伤,就到小区内的一家药房的诊所看病。医生说需要打3天吊针,一针35元,带包扎3元,一天共38元。打了3天针之后,曹女士爱人的腿并不见好转,于是又打了3天的吊针,共6天。但结账时,医生却说全部费用是438元,曹女
昨日,记者来到曹女士所说的大药房,发现该药房前面是柜台,摆着药品,后面几间房子是给患者看病就诊的“诊所”:有输液室、配药室和化验室。“这是药房,没有发票,要开发票到大医院去。”当记者问该诊所的医生是否能开发票时,该医生说。 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康明远说,患者在诊所看病,诊所有义务提供相应的票据,如果诊所拒绝开发票,患者可拨打发票举报电话12366进行投诉。同时,康律师建议市民在小诊所看病时,应首先认清楚该诊所是否属于合法经营,再看病。 责任编辑:张瑶 作者:徐娜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