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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个老年法庭为老年人撑腰受好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1: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9月5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邢燕君) 儿子和儿媳妇刚离婚,不料,儿媳妇却把公公告了,称没给她分征地款,要求分3.8万元。开庭的时候,老人说已经给过钱,却又拿不出证据。宁波奉化溪口法庭的法官考虑到老人诉讼能力比较差,于是亲自调查取证,发现在老人儿媳妇的银行户头上,两年前确实有2.2万元,于是判老人还应支付1.6万元。这是几天前奉化市溪口法庭“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判处的一个案件。

  据奉化溪口法庭庭长胡昌宣说,这个案子按照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老人方,如果老人拿不出证据,就可以判老人败诉。但是考虑到老人举证的困难,所以法官去亲自取证。

  溪口法庭“老年人维权合议庭”成立于去年底,专门受理涉老案件,并结合老年人的年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据了解,专门为老年人设立维权合议庭在浙江省法院系统中尚属首个。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快,涉老案件越来越多,今年以来溪口法庭审理的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就有30多件,呈上升趋势,现在已经占到了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

  据胡昌宣介绍,老年人的案件,和一般案件有很大区别,如何为老年人维权,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行动不便,还有的老年人有高血压等老年病,一不小心,甚至会当场气晕在法庭上。所以一般案件审理时间通常是三个月,涉及老年人的案件,老年法庭为一个月。审判形式上主要以调解为主,必要时也到现场去调解。对7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不能到法庭参加诉讼的老年人,法庭不但上门受理、上门开庭,还将上门回访,了解案件判决的后续情况,全面保护老年人权益。

  据介绍,溪口法庭“老年庭”审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与老年人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赡养、扶养、离婚、继承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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