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未婚妈妈含辛茹苦抚育“黑户”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1:2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恋爱中恩爱有加的男友居然是有妇之夫!8年前,阿丽(化名)怀上男友阿斌(化名)的骨肉并将孩子生下来,事后才得知原来阿斌早有妻室。几年来她单独抚养孩子,负债累累,不堪重负的她一纸诉状把阿斌告上法庭并胜诉,但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却迟迟得不到执行,阿丽目前生活举步为艰,8岁大的儿子至今没有户口,新学期已开学,600多块钱的学费筹措无门。同居生子方知男友有妻儿

  1998年夏天,阿丽从潮安县来汕头市区一服装店打工,不久后与服装店老板、清远籍的阿斌谈起了恋爱。经过一段时间恋爱,两人感情日益升温,并最后“确定关系”,于当年秋天开始同居生活。两个月后,阿丽怀孕,并于1999年7月在市中心医院生下一个健康的小男孩,之后两人依旧一起生活,阿丽催促阿斌办理结婚手续时,均被其用“生意逐步发展,等稳定下来再说”等推脱掉。

  2000年6月,阿斌“坦白”告诉阿丽,他在清远老家早有妻儿,让她带孩子到广州协商调解。当时儿子生着病,阿丽的经济已经相当困难,她向朋友借了几百块钱,母子俩前往广州。在广州的出租屋里,阿丽见到了阿斌和他的妻子冯某。阿斌夫妇表示,他们打算支付阿丽2万元的“补偿费”,要她让出孩子由他们抚养。孩子正生着病,需要母亲在身边照顾,阿丽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她含着眼泪,带着生病的儿子回到汕头。之后,阿丽多次打电话向阿斌索要儿子的抚养费,但阿斌一直没有做出回应。当年10月底,阿斌告诉阿丽,要与朋友到福建做生意,从此“人间蒸发”,音讯全无。

  据阿丽介绍,阿斌“人间蒸发”后,她把非婚生下儿子并遭抛弃的事告诉家里,但父亲认为她丢了家里的脸不肯认她,连无辜的孩子也得不到家里的认可。不得已,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外租房居住,为了养活儿子她整天在外打工。孩子从17个月开始直到读一年级前都在幼儿园里“全托”,母子俩一个星期才见一两次面。孩子一见妈妈都会很兴奋,放学见别的小朋友都有家长来接送,唯独他没有,他一句“妈妈,为什么别的同学有爸爸妈妈来接而我没有”把阿丽问得声泪俱下。由于长期寄宿,缺少家人关怀和照顾,孩子变得性格很孤僻,每次见面都舍不得让妈妈离开。8年艰辛育儿负债累累

  阿丽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负心人”了,然而几年后事情突然出现转机。2003年初,正在马路上等公交车的阿丽发现一个坐在货车上的人长得很像阿斌的叔父,她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拨打了几年前留着的阿斌叔父的手机号码,没想到电话居然通了,于是阿丽便将这几年她和儿子生活异常艰苦的情况告诉阿斌叔父,并要求他转告阿斌让他负起养育孩子的责任。之后阿斌几次来汕探望儿子,但仍以生意难做,资金缺乏等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双方为此争吵不休。当年10月3日,双方达成合约,孩子于当月15日由阿斌带回老家清远抚养,但在约定当天,阿斌再次失约,手机也停机,无法联系,阿丽母子再度陷入困境。阿丽说,孩子自出生到现在她多次跟阿斌商讨抚养费问题,但阿斌总共只给过3000块钱,全靠她一个人既当妈又当爸、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并因此负债累累,亲戚朋友们也对她“敬而远之”,她越想越气,决定为自己及儿子讨回公道,于是向清远当地法院起诉了阿斌。

  法院认为,阿丽与阿斌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同居,并非婚生育小孩,其行为是违法行为,但鉴于阿丽已深刻认识,不对其行为作民事制裁,小孩虽然是非婚生育,但他的权益依法应受法律保护。于是判决小孩随母亲生活,并要求阿斌一次性支付小孩从出生到18周岁止,每月150元抚养费,合共32250元。但法院判决之后,阿斌“故伎重施”,再次玩起了“失踪”。打赢官司仍难索抚养费

  目前,儿子今年已经读小学二年级,但由于系“非婚生”孩子,至今没有户口,只能到民办学校就读,每学期还要交高额学费。而阿丽在市区一家公司当文员,每个月只有600元的工资,每个月除交300元房租外,还要交200多元给孩子当寄膳费,根本就入不敷出,她只能四处向亲戚朋友们举债,至今已欠下5万多元借款。打官司之前她信誓旦旦向亲戚朋友保证,打官司后拿到孩子的抚养费后马上还钱,但官司打赢了,阿斌却再次“失踪”,怎么也联系不上他,抚养费依然没有着落。她想向清远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她现在身无分文根本就支付不了申请费及来回车费,只能将此事搁置。亲戚朋友都以为她在欺骗人,故意借钱不还,一家人关系继续恶化,至今她已有两年多没有回过潮安老家了。

  虽然已隔8年之久,但在采访过程中,每次讲到激动之处,今年35岁的阿丽都泣不成声,采访不得不因此多次中断。对因年轻时“受骗”,阿丽后悔不已。她说,希望能得到亲人朋友的谅解,也希望有关部门在得知她的情况后,能催促阿斌支付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并帮助她解决孩子的户籍问题,让这个可怜的孩子不再作“黑户”。另外,她还想通过她的不幸经历提醒大家,特别是涉世未深的女孩子,识人要“睁大眼睛看清楚”,谈恋爱时不要轻信对方的花言巧语,轻易地委身于人,否则,“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只会毁了自己的一生。

  本报记者林子海林鹏实习生林彦恂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