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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全国率先推出命案侦破工作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2: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9月5日消息(记者吴新伟) 记者昨日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该市率先于全国其他城市推出《侦破命案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并于9月1日起已在全市施行。昨日,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对规定的三大亮点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领导职责不再含糊

  《规定》中明确要求,市公安局局长对全市侦破命案总体工作负责,各分局、区县(自治县、市)局局长为本辖区侦破命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是侦破命案年度破案率未达85%的单位,取消单位、人员当年参加全国、全市优秀公安局、优秀民警、年终先进个人、破案能手评选的资格。

  《规定》还要求:命案发生后,案发地公安局局长、分管局长要及时到现场,做到“谁侦查、谁调查、谁取证、谁鉴定就该谁负责”,克服过去因“分工不细、责任不明”导致问责难的弊端。

  亮点二:三色预警督命案侦破

  为了加大对命案的侦破力度,《规定》确立了每季度对各地侦破现行命案情况实行“三色预警通报”,即:现行命案破案率在60%—80%的,给予黄色预警通报;在50%—60%的,给予橙色预警通报;未达到50%的,给予红色预警通报。

  凡被红色预警通报的,其局长必须脱离日常工作岗位负责侦破命案工作。多次被预警通报,且在年底仍未改变预警通报状态的,市局将对案发地公安机关的局长和分管刑侦的局领导予以问责。

  亮点三:专项资金支持刑事案件信息系统建设

  为了确保命案侦破工作的推行,市公安局决定一次性划拨1000万元准备金,并按年度预算总经费0.2%的比例逐年追加,准备金的一部分将用于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公安机关已利用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侦破案件25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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