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付费盖章,保单就应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2:34 新闻晚报
□记者沙情奕 通讯员刘金宝

  晚报讯 新买的车撞坏了,车主乔女士把修理单交给了保险公司,可一等数月保险公司毫无动静。去保险公司追问,保险公司竟以没收到保险费为由拒绝理赔。不得已,乔女士只好求助消保委。

  市消保委表示,保单何时生效应以当事人当天付费给保险公司,保单盖章生效之日起算起,这是保险公司最起码的理赔常识,而某保险公司对乔某的理赔采取互相推诿的做法
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消费者购车买保险钱付了,保单就该开始生效。钱到不到账是商家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事情,与消费者无关。

  最终,经销商当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销售商负责理赔,并将有关理赔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划到消费者账户;此外,乔女士还将获得交通费、误工费等300元经济补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