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助学存在隐性歧视 背后折射名校崇拜实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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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7:28 楚天广播电台《事事关心》 | |||||||||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家长给《事事关心》打来电话说,他们是贫困家庭,今年高考孩子发挥一般,上的是三本的大学,他们非常希望得到社会资助。但从8月中旬到现在,武汉地区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公告一个接着一个。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个人,资助的对象几乎都是重点大学的学生。这些家长问,这跟中小学分重点班、普通班没有区别?这属不属于“隐性歧视”?
在湖北省2006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办公室下发的资助名单中,78名大学新生全部来自重点大学,其中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学生居多。 在武汉市青少年基金会的资助规定中,要求受资助学生的高考成绩必须在600分以上,在最后的24名受助大学生里,来自华中科技大学的占了14人,其他的也是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名校。 同样,在湖北省某银行资助的42名大学生中,41人来自重点大学,只有黄冈的一名学生会来自湖北经济学院。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资助贫困学生是一种美德,在资助经费有限的情况下,资助单位和个人有权选择资助对象。” 不过,在湖北省总工会的资助计划里,2300万元资金将用以资助学生1.1万人,对于资助学生的标准,湖北省总工会帮扶中心主任黄新运说,只要是困难职工家庭考上大学的子女都可以得到资助,至于考了多少分是什么学校没作限制。 黄:“上了重点大学需要资助,但考上一般大学的贫困生也要上学呀,事关公平。” 教育工作者何悦认为,扶贫助学背后的实质是名校崇拜,一种由社会各方共同造势而产生的已处于癫狂状态的名校崇拜。在重点大学,从助学贷款到奖学金、困难补助,贫困学生的保障更多;而在一般的高校,贫困学生的数量更多,在进行资助活动时,一方面,政府对于一般院校贫困生的资助制度需要更加完善,另一方面,社会资助代表着一种社会评价,影响着社会的价值取向,它应该尽可能做到公平、和谐。 何:“慈善事业总的原则是平等性,对普通高校的贫困生另眼相待,体现不了这个社会慈善事业的人性化和平等性的特征。”(记者 李曙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