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餐馆员工改菜单两年吞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0:49 重庆晚报

  本报讯收银员和输单员勾结,在电脑中改小顾客消费金额,两年内侵吞餐馆营业收入7.2万多元。日前,九龙坡区法院以职务侵占对两人定罪量刑。

  2002年8月,被告罗某受聘于某知名饮食文化公司,被派到该公司沙坪坝分店担任收银员。次年5月,被告王某也被聘用到该公司,安排进同一店里当吧台输单员。二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很快勾结在一起,她们将顾客消费的菜品金额、包房费等故意少输入电脑或
者虚构退菜,在电脑中删除部分菜品金额,并涂改客人点菜单。由于不少顾客消费后并不索要消费明细,二人如法炮制的“阴阳菜单”一直未被发现。

  去年7月,分公司会计人员无意中发现点菜单有被涂改的痕迹,遂向经理汇报。经理找来负责收银的罗某了解情况,罗某主动坦白了与输单员王某的作案手法。经查,从2003年6月至去年7月,二人共同私分营业款6.6万余元,此外,罗某单独采用前述手法侵吞营业款6000元,王某单独侵吞100元。二人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法院认为,二被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二人在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受到盘问时,就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属于自首,遂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分别宣告与刑期相同期限的缓刑。

  记者陈亮网络编辑:李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