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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文件索要50万被控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0:51 重庆晚报

  昨日,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检方指控一房地产公司办公室女主任带走公司重要资料,向老总勒索50万元。女主任辩称老总包了她3年多,要钱是让老总兑现“支付分手补偿费”的承诺。

  索款50万被控犯罪

  现年40出头的刘玲(化名)2002年任我市一知名房地产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档案、人事管理等工作,后还兼任该房地产公司物管经理。

  据检方指控,今年2月13日上午,公司宣布刘玲不再兼管公司档案。刘对该决定极为不满,当天下午便将自己保管的79份公司重要档案资料拿走藏匿,随后自动离开公司。次日,刘打电话给公司法律顾问,称自己是公司老总聂彬(化名)的情人,希望他转告聂总:公司的几个重要项目机密资料被拿走,要聂总汇50万元在卡上,否则将把资料烧毁。

  检方称,考虑到资料的重要性,聂彬被迫与刘达成“15万元换回资料”的协议。当聂支付8万元钱赎回68份资料后,刘玲被警方抓获。

  庭上自称是老总二奶

  法庭上,刘玲自曝是聂彬二奶,引来旁听群众大哗。

  刘玲称,进公司不久,聂彬得知她单身后,开始狂热地追求她。她知道聂有老婆,但既然聂对她好,也就没有在意。2002年国庆节,他们到铁山坪去玩,聂承诺5年内和妻子离婚,然后与她结婚,条件是在这5年内保持情人关系。

  刘玲称,聂彬说过要给她买门面、住房、轿车。如果分手,聂还要给她补偿。刘玲说,因为聂彬后来怀疑她在外有了其他男人,两人为此发生矛盾,并最终分手。

  刘玲的邻居、同学、家人都为此出庭作证,证实刘、聂二人是多年的情人关系。有证人称,一次刘在女同学家玩时,聂打电话给刘,刘谎称在家里。刘挂断电话急忙回家时,发现家里所有电器被聂砸坏,说明聂很在乎刘。刘玲的姐姐也称,妹妹和聂是“没办结婚证的夫妻关系”,聂当初还当着她的面承诺分手的话就给刘玲补偿。

  律师作无罪辩护

  公诉人称,房地产公司被拿走的资料中有黄葛渡、广阳坝等工程的协议,这些协议的原件对公司很重要,要补办是不可能的。刘利用这些重要资料索取巨款,并分两次共得到8万元,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刘玲不认为自己是犯罪。她称,那些资料都是过期的,并且有些资料是聂彬当初自己拿到她家存放的。刘玲的辩护律师邹芳辩认为,这些资料并非公司所称那样值钱,也没有经过评估,公司至今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邹芳辩称,刘玲要钱是事实,但这是基于两人情人关系破裂后,刘玲要求聂彬支付的分手补偿费。他们协商分手费金额时,聂彬的一个警察朋友还出面当了见证人。事后收钱时,刘是先将资料交给继任办公室主任,然后才和聂彬一起谈钱的事。因为此案有众多疑点,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判刘无罪。

  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罗彬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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