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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案”昨交换证据 股民望眼欲穿等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1:47 青岛新闻网

  证据交换程序繁琐案件将在明天正式审 全国股民都在关注进展

  早报讯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为高管对外提供“虚假信息”,给数千名股民带来了损失,三名高管被法院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入狱后,7000名股民提起诉讼要求索赔,一时间“东方电子”案成为全国证券索赔第一案。昨天,第一批100例案件进入交换证据阶段,案件预计将在明天正式开审。

  交换证据过程繁琐

  7000名原告的索赔诉讼全部由青岛市中院受理,从昨天开始,由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顾文江律师代理的100例案件首先进入了立案后的第二个阶段。顾律师告诉记者,昨天,原、被告双方交换了51名原告身份和交易资料的相关证据,但整个过程还没有涉及到包括认定虚假陈述日、虚假陈述揭露日、赔偿基准日和计算日等基础事实,因此整个案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外地股民也在观望

  昨天,由于案件并没有展开正式庭审,记者在法院看到为其他股民代理的律师也来到了现场。一名律师告诉记者,她是为深圳的60多名股民代理,隔几天对方会来电询问进展。

  记者随后联系到远在深圳的股民张先生,他在2003年接受了股票经纪人的建议,以每股16元的价格购买了两万股“东方电子”,结果随后股票价格跌到了1.66元每股。张先生和朋友索赔标的额达到了200多万元。

  “东方电子”没有回应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宣传处,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表示,采访必须部门负责人李处长,但因李处长外出,因此无法答复。(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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