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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限期内自行关闭给予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1:50 石狮日报

  本报讯养殖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关闭将给予相应补助,逾期不自行关闭的,不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还不予任何补偿。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农办和畜牧兽医站等部门了解到,几易其稿的《石狮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补助方案》已正式提交市政府和财政局。据悉,这是我市贯彻落实《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为扶持转产经营,减少养殖户的损失,我市参考周边县市实施情况,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了《石狮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补助方案》。该方案对禁建区内大规模养猪场,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关闭的,以养猪场的猪舍和管理房外墙线以内的面积为计算单位进行相应补助。砖(石)木(竹)结构、砖(石)钢屋架混合结构,每平方米将按130元-15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偿;办公楼均为混合结构、框架结构的,将按每平方米280元-35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偿;污水生化处理池将按每个50万元进行补偿。此外,地下水井、母猪产床及各养殖场水电配套设施补偿也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此外,该方案规定,逾期不自行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记者兰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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