挎包遗忘商店 录像摄下拿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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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3: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陕西姑娘郭蓉(化名)今年考上了四川师范大学,没想到她刚到蓉城的第一天,就把装有4000多元学费的挎包遗忘在了一家鞋店。当她几分钟后匆忙赶回时,提包已无踪影。不过,挎包遗失的整个过程恰好被鞋店内的摄像头捕捉到:原来是两位衣着时髦的年轻女子拎走了该挎包。有了关键证据后,郭蓉赶紧到派出所报警,然而民警却无奈地告诉她,仅凭
商店购物 遗忘挎包几分钟被人拿走 据郭蓉回忆,丢包是在9月3日,也就是踏上蓉城的第一天。当时在一位亲戚的陪同下,她打算购置一点生活必需品。她走进了盐市口一家商场的鞋类专营店。经左挑右选,她还是没有找到一双价廉物美的鞋子,于是失望地离开了鞋店。走出鞋店一段距离后,郭蓉才突然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挎包没了踪影。“糟糕,肯定是试鞋时忘在店内的座椅上了!”几分钟后,当郭蓉飞也似地跑回鞋店时,才发现她刚刚坐过的座椅上已空空如也。 监控录像 摄下有人拿走挎包全过程 在店内遍寻提包无果后,郭蓉赶紧询问鞋店的店员,店员们均表示没有看见过挎包,也没有见哪位顾客捡到了挎包之类的物品。“包里有准备缴纳的4000多元学费,那可是爸爸妈妈的血汗钱啊!”想起包里还装有现金、手机等贵重品后,郭蓉急得哭了起来。“希望是有人拎错了。”抱着一线希望,郭蓉又试着拨打了自己的手机,但手机已经关机。“对了,你刚才试鞋的地方正好有个摄像头,说不定监控到了丢包的过程!”正当郭蓉急得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位店员突然这样说。 郭蓉连忙来到商场的监控室,并让工作人员调出了当时的监控录像。从监控录像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郭蓉把挎包放在了条凳上开始试鞋,和她同时试鞋的还有另外两名带着小孩、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几分钟后,郭蓉起身离店,并把黑色的挎包遗忘在了条凳上;两名年轻女子随即发现了这一情形,在迟疑了数秒钟后,她们飞快地将郭蓉的挎包和她们自己放在条凳上的挎包一起拎走。 派出所 仅凭录像不能贸然立案 从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出,两名年轻女子在拎走挎包前还互相交谈了两句,并且犹豫了数秒钟,很显然已经认出了挎包并不是她们自己的。“这种行为太不应该了,应该受到惩罚!”围观群众一致建议郭蓉到派出所报案。 有了监控录像作证,郭蓉来到了管辖此片区的派出所报案。据郭蓉介绍,民警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告诉她,监控录像虽然可以看到她的包被人拎走的事实,但仅凭录像难以判定拾包者是故意行为还是无意行为,派出所不敢断定是一起刑事案件,也不敢贸然立案进行侦破。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询问了郭蓉当时报案的派出所。“郭蓉误会了民警的意思。”派出所解释称,由于当时郭蓉的讲述并不太清楚并且急于离开,民警不敢单凭监控录像就判定是一起刑事案件,因此没有立即立案。民警告诉记者,他们马上会和郭蓉联系,详细询问事发的一些细节,比如她发现丢包又返回鞋店的时间长短、丢包的确切地点等。“只有把这些和监控录像相结合,才能判断拾包者到底是盗窃还是非法占有,这时才能够立案。”民警称。 律师观点 不归还应追究法律责任 运逵律师事务所阳运逵律师认为:如果拾包者能够主动、及时地归还失主的财物,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如果拾包者故意拎走财物并拒绝归还的话,其行为将涉嫌盗窃或非法侵占私人财物,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侦破。 以前由于商场缺乏监控设备,所以很难断定一些拾包者是无意还是有意的行为。现在随着监控装置的日益普及,监控录像应该成为类似事件的关键证据。比如从此次监控录像上看,拾包者就有很大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嫌疑”,公安机关应该对这种行为依法处理。 拿包者会不会主动归还挎包?警方下一步如何处理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邓柯 张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