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输液还收“椅子费”?物价部门表示收费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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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7:44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9月5日讯 日前,市民刘先生因感冒到济南市某医院就诊,医生让他输液治疗,但输完液后,他惊奇地发现: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里竟然还有一项是“输液椅费1元”!坐个椅子还要钱?!刘先生感到又愤怒又费解。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刘先生就诊的这家医院,该院有两间输液室,共有54张输液椅,十几个患者正在输液。林女士因患胆囊炎已经在此输液3天了,她拿出收费单据后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情况询问了该院的医生。一医生告诉记者,医院的这项收费是按照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并没有乱收费。而记者随后走访了我市其他医院,其中绝大部分医院的医生、护士均表示,医院并不收“输液椅费”,只收床位费。 那医院向患者收取“输液椅费”合不合理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省物价局的有关人士。省物价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院收取费用为1元的“输液椅费”是合理的,于2000年9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规定:医院门、急诊单纯输液椅按每次1元收费。 至于一些医院表示没有收取输液椅费,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应该都收“输液椅费”的,这些医院可能是“输液椅费”包含在了注射费或输液费中统一收取,没有单个列出,致使不熟悉文件的医院工作人员不知道这项费用。这位工作人员还解释:“医院不能白提供椅子,也是又投入的,我省近期不可能取消输液椅费。”(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