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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爱心挽救两个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8:0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青岛讯因犯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缓刑的少女小田,正在崂山区东韩村村民王明殿开的饭店里打工改造。日前她告诉记者:是王叔叔挽救了我的人生,我要好好工作,决不辜负王叔叔的关怀。

  今年6月17日7时许,17岁的小田正在青岛某食品公司车间干活,因为流水作业下线的男同事小刘将一个筐子拿到别的位置,影响她的工作效率,两人发生争执。小刘拿起一个
铁盆向小田的面部打过来,小田顺手拿起工作台上切鱼片的刀,朝小刘的腹部捅了一下,当场致他肝脾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小刘因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小田却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为了对小刘进行赔偿,小田的家人将家里仅有的3只羊变卖后来到了青岛,可800元钱连小刘的住院费都不够。因无力赔偿受害人,小田面临重判。

  小田父亲的一个老乡在王明殿的公司打工,将此事告诉了他。王明殿认为,17岁的小田如被重判,会给她的人生之路留下阴影,不利于其今后成长,于是他决心帮助她。王明殿先后多次来到城阳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和法院,得知如果小田赔偿小刘损失,将有利于量刑时,便提出代替小田给予小刘赔偿。了解到小刘家人提出的具体赔偿数额后,王明殿将妻子饭店里积攒下的3.6万元交给小田的父亲。这笔赔偿金不仅为小田争取到宽大处理的机会,也为小刘家解决了治疗费用。小刘的家人专程从济宁赶到王明殿家,向他道谢。小刘家人还为小田写下求情信,恳请法院对小田进行轻判处理。

  8月28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小田故意伤害一案。据办案人员介绍,由于小田已满16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小田因为重伤他人,可以被判刑3年以上。由于小田在王明殿的帮助下,进行了及时赔付,而且认罪态度也非常好,因此最终小田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做这样的事情太值了,可以挽救两个家庭。”王明殿对记者说。在法院判决中,王明殿还负有一个新责任。由于小田不满18岁,缓刑期间需要有人负责对她帮教,王明殿随即决定让小田到自己的饭店打工,一来可以达到帮教的目的,二来便于照顾小田。

  今年50岁的王明殿经营着4家小企业,其大部分收入都捐献给社会。据统计,近年来,他先后拿出100多万元资助教育事业,其中救助贫困学生7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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