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峡长虹"焰火晚会期间实行临时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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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8:5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市委、市政府定于2006年9月7日21:00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海峡长虹”焰火晚会,为确保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2006年9月7日20:00起,环岛路的会展南路口至吕岭路口段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2006年9月7日20:00起,从莲前东路驶往环岛路厦门大学方向的车辆(公共交通客运车辆、“的士”除外)右转进入文兴东路——会展南2路——环岛路行驶;从莲前东路驶往国际会展中心的车辆,直接进入会展西路——会展南路——会展1号路——会展一号停车场或会展二号停车场;从环岛路厦大方向驶往国际会展中心的车辆(含公共交通客运车辆、“的士”)改往云顶隧道——莲前东路通行;从环岛路厦大方向驶往国际会展中心的公交车路线不变;禁止机动车从环岛路五缘湾大桥往国际会展中心方向行驶;禁止机动车从吕岭路前埔东路口往环岛路方向行驶。 三、焰火燃放期间,观众自驾的非机动车、摩托车停放在环岛路观光车道或莲前东路非机动车道。 焰火晚会结束后,将根据现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适时恢复上述路段道路交通。 特此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四日 (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