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无人避让救护车 市民素质遭拷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9:3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宏宇 通讯员 何际传)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然而,日前一辆十万火急的救护车为争取时间想抢先通过红绿灯路口之时,左右两边绿灯放行的机动车辆竟然没有一辆让行,救护车不得不左冲右突,耽误了好一会儿才通过路口。

  8月29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一辆120急救中心救护车鸣笛从教育东路往第一人民医院方向疾奔。估计车上病人情况十分危急,救护车不得不直闯一环北路红灯,而一环路东、北方向放行的十几辆汽车、摩托车对救护车不断变换的警笛声充耳不闻,没有一辆停一下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先行通过。逼不得已,救护车只能放慢速度左右穿插,缓缓钻过车流,浪费了不少宝贵时间。

  时间对于有些人来说是金钱,但对于情况危及的病人来说就是生命。让一下,让出一份文明;让一下,说不定你挽救了一条生命。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