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纠纷 丢掉一只眼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本想调解一下工友之间的小纠纷,没想到言语不和动起了手,自己的眼球被其中一名工友砍破,必须摘除。 据了解,被砍的民工姓李,老家在长丰县水家湖,租住在新亚汽车站附近,和另外几人一起在合肥做钢筋工。昨晚8时许,李某和一名工友在住所附近的小饭店喝酒时,了解到此人和另一工友费某有些小纠纷。饭后回到住所,李某找到费某希望双方能解决纠纷,不想
(李斐徐缓祝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