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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收入不固定账务不够清楚纳税意识不强小老板受伤误工费低于“通常行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15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任蓉蓉报道一名年收入数万元的小老板受伤后,获赔的误工费只相当于同期收入的20%。据了解,类似现象在不少私营业主身上发生过。昨从市区部分法院民庭得知,他们之所以受伤后无法获得理想的误工赔偿,很大原因在于平时从业不尽规范,遇到事故难以提供完善的误工证明。

  最近,经营小吃店的黄女士经法院调解获得了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在误工费方面,
她始终觉得吃了亏。黄女士之前腿部被撞伤,治疗了近半年,期间不但行动不便,店里生意也大受影响。起诉时,她提供了工商部门的材料,并请街道社区、亲戚朋友等出示证明,要求以年收入5万元计算误工费。可她的要求最终没被采纳,只获赔了近6000元。从办案法官处了解到,黄女士的误工费是按行业收入标准来计算的。餐饮行业一年平均收入1万多元,不区分老板还是伙计,虽然按社会常识,可以估算出黄女士的年收入远不止1万元,但她提供不出过硬的证明。

  记者咨询了几处法院民庭,发现类似问题不少:在涉及私营业主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根据通常行情和行业标准分别计算出的误工费之间差距很大,而这些业主往往只能按后者获得赔偿。有关法官指出,主要原因在于私营业主缺乏有效的误工证明。

  首先,他们从事的行业多存在特殊性和不稳定性,每月收入不固定,而且老板受伤后,是否造成误工也要看实际情况,有些人平时习惯遥控指挥而不亲自坐镇参与,受伤了生意也不会受到多大影响。同时,不少私营业主账务不够清楚,做一天算一天,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即使本人提供出账本,也很难用作参照。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绝大多数私营业主纳税意识不强,尽管纳税单是最被法院认可的证据之一,但总无法通过纳税证明推算私营业主的实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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