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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产品不可能完全无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19 云南日报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发布消费警示

  非法窝点用“六六六”做原料更恐怖

  入秋以后,蚊蝇猖獗,不少人开始购买驱蚊产品。“对人和动物完全无害”的广告语频频出现在蚊香盒和杀虫剂外包装上。近日,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发布20号消费警示:
驱蚊产品不可能完全无害,消费者应该谨慎使用驱蚊产品。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特别强调,消费者应该慎购盘式蚊香,因为这种驱蚊产品在点燃后有烟,而且存在明火,如不小心可能引起火灾,存在不安全因素。在点燃过程中发烟并留下灰烬,对环境和人都产生不利影响,会对人的呼吸道和眼睛有一定的刺激,而更严重的是有些蚊香燃烧过程产生有害气体,其中苯并芘是致癌物质,主要流通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地带。目前市面上正规蚊香的成分大多为除虫菊酯,安全环保,但一些非法窝点生产的蚊香则以“六六六”药粉等化学杀虫剂为原料,释放的烟雾对人体健康有害,易致头晕、恶心,连续长时间使用可能危害人的健康。

  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注意,合格的蚊香产品应该有如下说明:产品的有效成分及有效期、注册商标、生产牌号、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登记号、生产厂地址、产品批号及出厂日期、质检员等。在使用盘式蚊香时,室内必须保持长时间通风的状态,在一间16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居室内,不要同时点燃1盘以上的蚊香;蚊香不宜靠近人体头部,睡觉应将其熄灭,以减少对人体的危害;购买驱蚊用品千万不要买街边地摊、农贸批发市场的蚊香,最好是到正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选购标识齐全的产品。

  杨颖(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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