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理触犯包庇罪获刑三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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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1:46 今晚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徐德利 邢泉)一公司经理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朋友为给其拔闯,当场将对方捅死。为替朋友隐瞒罪行,该经理指使员工破坏现场,并资助其逃跑。日前,该经理因犯有包庇罪被法院处以刑罚。 33岁的高某原系本市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今年1月15日17时许,高某与被害人宋某在贸易公司内因琐事发生争执厮打起来。此时,高某的朋友姜某(在逃)见状,持随身携带
法院经审理,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