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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酒店员工底薪700变薪水7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2:03 中国徐州网

  彭城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报料 (记者 耿耘 周涛) 昨日上午,熹千年商务酒店20多名服务员来到本报热线反映,酒店起初在招聘广告上注明服务员薪酬为底薪700元加提成,但酒店负责人4日给他们开会时称只有500元底薪,外加提成。他们决定辞职并要求酒店支付8月份的工资,但遭到店方拒绝。 

  员工:薪水说降就降让人很难接受

  据了解,这20余位在该家酒店打工的青年男女大都来自县区,还有几人是四川、安徽等地的。来自新沂的朱先生告诉记者,8月4日,他从新沂赶到徐州,当时酒店正处于装修阶段,老板告诉他们这些应聘者,装修期间每人每天10元的生活费。待正式营业之后,每个月底薪700元加提成。8月20日酒店正式开业。到了9月4日,酒店老板在给他们开会时称,从8月1日开始给他们算工资,但服务员底薪为500元,另加提成。前来投诉的服务员有的已在该酒店干了几个月了,现在工资说降就降,这让他们很难接受。

  记者在这些投诉者手中看到一份广告,在招聘一栏内有该酒店的招聘启事,其中有段内容是“服务员30名,年龄在18―25岁,男女不限,待遇底薪700元+提成。”

  大堂经理:各项都合格才有700元

  随后,记者来到熹千年商务酒店。该酒店大堂经理侯女士告诉记者,酒店在未开业之前,服务员的工资是按每天10元发放的。8月20日开业之后,酒店开始正常给员工计算工资,开会时告诉服务员每月的薪水是700元加提成。700元的薪水包括500元的底薪,以及全勤奖、无过错奖及技能奖。如果这些能够达标的话,服务员就可以拿到700元的薪水。如果不合格的话,只能够拿500元的底薪。这一点恐怕这些员工有误解。

  此外,并不是辞职就立即支付工资,因为员工统一发放工资时间是每个月的18日。侯女士同时表示,员工手册上明确注明,如果要辞职不干,必须提前1个月向酒店说明。

  律师:不签具体薪酬酒店有过错

  就此情况记者向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律师咨询。程律师认为,底薪是保底工资,也可以理解为固定工资,是打工者的最低生活保障。程律师表示,酒店在招聘员工之后就应与招聘到酒店内工作的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约定具体的薪酬,在这一点上酒店存在过错。而酒店事先没有和应聘者明确说明,产生争议后,求职者提出不干,酒店须支付报酬。遇到此种情况,打工者可直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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