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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饭店抢劫犯 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2:53 法制晚报

  国际饭店抢劫犯 获刑15年

  自嘲“全都是因为吸毒”。法院认定其在一年半时间内流窜15市,作案16起

  尾随客人进房间抢劫 监控录像锁定案犯 抓捕时警方鸣枪 被称为“鸡年第一枪”

  国际饭店劫犯 获刑15年

  自嘲“全都是因为吸毒” 法院认定其在一年半时间内 流窜15市 作案16起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制造了2005年国际饭店大劫案的庄永军今天上午在二中院领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庄永军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在抓捕时,因为庄永军拒捕逃跑,警方向天鸣枪示警,这一枪也被称为北京城“鸡年第一枪”。

  庭审现场

  上午,34岁的庄永军被带上法庭。由于犯罪事实较长,审判长宣读判决书足足用了20分钟。

  判决书认定,庄永军流窜15个城市在各大饭店抢劫作案16起,抢劫物品价值共20余万元。

  “全都是因为吸毒!”宣判后,庄永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自嘲地笑了,“我原来做生意的,钱却都买了毒品了。”

  法院认为,庄永军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庄永军到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同种罪行,有坦白情节,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据介绍,除同案犯陈晓东被东城法院判刑外,庄永军的其他几个同伙仍然在逃。

  案情回放

  “鸡年第一枪”震住抢劫犯

  2005年2月7日中午,马先生从五星级国际饭店前台领到房卡。他刚刚打开房间门,就被人从背后推倒在地,口、鼻、眼睛被用胶带紧紧缠住,双手也被人熟练地捆绑。

  等马先生挣脱束缚后,发现笔记本电脑、银行卡、手机已经全部被洗劫一空,被抢物品价值一万余元。

  警方查看了酒店的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庄永军。

  去年2月9日中午,庄永军坐着一辆出租车来到某宾馆。听到警察的喊声,庄永军先是一愣,并趁乱向宾馆后门方向逃窜。

  “砰”的一声枪响,为防止庄永军伤及无辜,侦查员果断地朝天鸣枪示警。庄永军浑身一震,速度放慢,随即被侦查员抓获。这一枪也被称为北京城“鸡年第一枪”。

  流窜15市抢高档饭店客人

  2006年8月14日,庄永军在二中院出庭受审。他被控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流窜15个城市,专门尾随客人进入高档饭店的房间,16次伙同他人抢劫高档宾馆客人,抢劫财物共计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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