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总裁状告拉丁舞王获胜诉取回6259万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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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4:59 中国新闻网 | |||||||||
王以智 舞王夫妇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汇丰银行亚洲区女行政总裁王以智要求拉丁舞导师夫妇追偿学费案件,香港高等法院六日裁定王以智胜诉,取回6259万元学费。 法官麦卓智表示,拉丁舞教师夫妇违反两项由2004年至2012年期间,向王以智教授拉丁舞,及作为她舞伴的协议,这两项协议现时已正式终止。
提出诉讼的王以智热爱拉丁舞,先后跟随多位名师学习,被告是十五届拉丁舞世界冠军费尔伟瑟及其丈夫萨卡尼,王以智于2000年开始,跟随两人学跳舞,至2004年,萨卡尼要求王以智支付一亿二千万元,作为2004年至2012年的学费。在2004年8月,两人在一场公开练习时,萨卡尼在一大批人面前粗言辱骂王以智,双方的关系开始破裂。王以智其后入禀法院,要求取回已经预缴的六千二百万元学费。但对方拒绝归还6000万元预支学费,她于高院向对方索偿。 年约60岁的王以智,于美国大学毕业后任职计算机程序员,70年代投身银行业,起初任职纽约CitiBank,约20年前转职汇丰银行私人银行服务部,现职亚洲区行政总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