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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辩论四小时结束庭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43 重庆晚报

  本报讯为1700多平方米写字楼的归属,市商业银行八一路支行和重庆渝庆旧城改造有限公司昨日对簿公堂。市一中院审理此案时采用限时辩论,四小时结束庭审。

  据了解,1993年9月7日,重庆渝庆旧城改造有限公司(下称渝庆公司)将渝中区凯旋路上口平街层的营业用房卖给市商业银行八一路支行(下称八一路支行),该行预付了200万元购房款后,一直未付尾款,也没办过户手续。因该公司拖欠巨额债务,2004年10月25日
,法院将凯旋银行大厦的10、11、12层即八一路支行的办公区裁定过户给王某抵债。

  八一路支行起诉渝庆公司,要求其办理过户手续。渝庆公司随即提起反诉,要求解除与八一路支行签订的无效卖房协议,并要该行赔偿22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庭审。

  由于三方分歧较大,审判长在庭审辩论前归纳出5个焦点,包括八一路支行与渝庆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渝庆公司与王某之间是否为虚假借款等。第一轮辩论时,审判长让各方充分阐明观点,随后宣布第二轮辩论每方不得超过5分钟。

  八一路支行认为,购房协议合法有效,渝庆公司将办公楼以房抵债转给王某,涉嫌诈骗和侵吞国有资产,涉嫌刑事犯罪;而渝庆公司表示,该购买协议无效,应予以撤销,他们根本没有诈骗和侵吞国有资产;王某则说,房子既然已抵给他,就应该是他的。他们基本上在5分钟内表达完观点。

  昨天,参加旁听的22名市人大代表纷纷表示,这个示范庭的第二轮辩论采用辩论赛的限时模式,让庭审更紧凑。

  记者易守华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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