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受害人报警抢匪登记身份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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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1:09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为防受害人报案,抢劫后竟登记受害人身份。5日,这个抢劫团伙被江北区公安分局摧毁。 4日,家住渝中区的张某,在江北家乐福附近被一个20多岁女子纠缠。女子自称是一家新开的保健城员工,开张期间洗脚、按摩都有优惠。经不住纠缠,张跟女子朝小苑方向走了近200米,来到一偏僻小巷,几名男子将他前后堵住,持刀将他身上600多元现金及1部手
张决定不放过他们。5日晨,张邀约3名好友,在江北家乐福附近守候。近6个小时后,张发现正在寻找猎物的该女子,与好友一起尾随她,终于找到女子在小苑附近的窝点,立即报警。几分钟后,花园村派出所民警赶来将该女子抓获。 该女子被带上警车不久,电话突然响起。该女子迅速接通电话,向同伙报信:“我栽了!你们快闪!”但她的报信没起作用。经排查,民警很快将另外4个同伙抓住。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 记者莫雪庆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