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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刑释人员杀害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1:58 新京报

  被判死刑,并赔偿被害人亲属18万

  据新华社电广西贺州市中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谭拥正死刑,并赔偿被害人该市昭平县黄姚派出所民警谢永寿亲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谭拥正系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农民,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0年,2004年
8月刑满释放。案发前在新修的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昭平段黄姚镇一工地打工。去年11月26日晚,谭拥正经过昭平县黄姚镇巩桥街时,与黄姚镇村民陈广徐发生口角引起打架纠纷而怀恨在心。次日晚上,谭拥正纠集一群人到黄姚镇持刀报复,砍伤陈广徐后分头逃窜,正好被出警的民警谢永寿抓住。谭拥正拒捕用刀朝谢永寿胸、腹等处连捅三刀后逃走。谢永寿因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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