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君才、吕成德被判死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2:40 新闻晨报 | |||||||||
□通讯员高远记者毛懿 晨报讯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粟君才、吕成德、吕聪军、莫立民抢劫“老庙黄金”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依法核准了被告人粟君才、吕成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被告人粟君才、吕成德、吕聪军、莫立民均系湖南省邵阳县农民。今年3月,4人驾车至上海市嘉定区,由粟君才起意并预谋抢劫上海老庙黄金真新银楼有限公司真新店的黄金饰品。3月5日清晨,4名被告人由粟君才作了具体分工,携带菜刀、封箱带等作案工具先后潜入该金店内,使用暴力对值班人员进行威胁,劫得装有1043件、价值人民币91万余元的黄金饰品和1万余元现金的保险柜后驾车逃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