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聘请首席调解员 首席人民调解员任期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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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5:3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罗志强、任法理、记者王才忠)石首市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工作已于8月底全面启动。 据悉,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在各乡镇办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各村(居)委会调解委员会推选,报石首市司法局审核聘任。
首席人民调解员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各司法所对首席人民调解员进行考核。称职者可以向市司法局呈报审核续聘,不符合任职条件或不称职的随时解聘撤换,及时增补。聘任的首席人民调解员佩戴统一徽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