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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被列为“扶贫贴息项目贷款”试点省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5:5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文锦 赵锋 实习生 张维涛)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行、陕西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深化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实施方案》。《方案》对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和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和基础设施等项目贷款开始改革。

  陕西被列为试点省份

  据悉,这次改革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扶贫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共同研究决定对扶贫贷款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即将原来由农业银行统一下达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发放贷款改为两部分运作:

  一是到户贷款。将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全部下放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由县选择金融机构发放并与其直接结算贴息。二是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和基础设施等项目贷款。今年在河北、黑龙江、江西、湖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8省?穴市?雪开展项目贷款贴息资金下放到省的试点?穴简称“项目贷款试点”?雪,由省选择愿意承担扶贫贷款任务的金融机构发放并与其直接结算贴息。

  每县可贷款1000万元

  《方案》规定,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范围和规模为,国家确定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安排我省贴息资金2500万元,可贷款5亿元,每县平均贴息50万元,可贷款1000万元。

  在下达各县(区)贴息计划时,根据各市的建议,对部分县(区)的资金作了一些小的调整。同时,经省政府同意,安排27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贫资金600万元用于贴息,可贷款1.2亿元,每县平均贴息20万元,可贷款400万元。贷款的对象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主要用于扶持其发展生产。各地在执行中要明确扶持产业和贷款限额,原则上每户贷款本金不超过1万元。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按一年予以贴息,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时间予以贴息,贴息标准为年利率5%。

  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共约3.5亿元

  《方案》规定,扶贫贴息项目贷款规模和范围为,国家下达我省试点贴息资金1000万元,按补贴标准可落实贷款3.5亿元(含年初下达的1.5亿元)。集中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定重点县适当予以扶持。对象和扶持重点:扶贫贴息项目贷款重点支持对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有带动和扶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包括中介组织,如农民经纪人、协会和大户),适当支持农业(包括小城镇)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项目。优先扶持扶贫龙头企业。

  贷款期限、利率和贴息标准为,贷款期限由金融机构视实际生产周期自主确定,利率执行扶贫贷款优惠利率(年利率为3%),优惠利率与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年利率为6.12%)之间的利差(年利率为3.12%),由中央财政据实贴息,贴息1年,超过贴息期限的贷款,不再执行优惠利率,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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